关于开展2025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

尊敬的展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推动混凝土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国际化方向高质量发展,搭建技术推广与产业对接平台,2025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简称“博览会”)组委会面向参展企业,组织召开2025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四新”(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应用)创新成果征集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组委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2025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的参展企业;
2.申报项目聚焦在混凝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升级与智能化发展等方向取得突破性创新,并具有显著行业示范效应的产品、技术、设备和应用项目。
三、评选流程
1.材料提交
填写《“四新”成果评选申请表》(附件1),提供技术说明、应用案例、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2.专家评审
由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依据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潜力等指标,对成果进行专业评审。
3.线上公众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开展“四新”评选线上公众投票活动。
4.结果公布
综合专家评审和线上公众投票结果,确定获奖名单,于博览会现场,颁发“四新”成果金奖、银奖、铜奖。
四、展示与推广
1.专题展示
组委会在博览会设置“四新”创新成果展区,通过展板、实物、视频等形式集中展示优选成果。
2.“四新”成果发布会
组委会在博览会论坛区组织召开“四新”成果发布会,对接国内外采购商、行业上下游相关行业专家及媒体。
3.宣传推介
获得奖项的创新成果,将在博览会官网、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进行专题报道。
五、时间和地点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7月31日
公众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0时-9月6日23时
“四新”成果发布会时间:2025年9月5日-9月7日
“四新”成果发布会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六、联系方式
1.创新成果报送、服务项目咨询请联系:
联系人:程 倩 18519023881
邹玉婧 13261462641
电 话:010-57811421
邮 箱:chengqian@ccpa.com.cn
2.四新成果发布会征集冠名合作伙伴,有意者请联系:
联系人:陈 玉 18710259981
程 蓓 13401007074
电 话:010-57811202
邮 箱:chenyu@ccpa.com.cn

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
“四新”成果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混凝土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国际化方向高质量发展,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应用(以下简称“四新”)的市场推广与产需衔接,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组委会,将组织参加博览会的展商,开展“四新”成果评选活动,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由博览会组委会发起、设立并具体承办。
第三条 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聚焦在行业新质生产力培育、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智能化转型升级等方向取得创新成果,并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产品、技术、设备以及应用项目。
第四条 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五条 成立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工作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第六条 评选工作委员会由博览会组织方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领导与管理评比工作;
(二)聘任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
(三)审定关于评比工作意见和专家委员会关于评比结果和异议处理意见;
(四)批准评比结果。
第七条 组建专家委员会,并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按照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等级意见;
(二)对评比工作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和异议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第三章 评比范围
第八条 参加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完成单位应为博览会参展商。
第九条 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范围:在博览会各专业展上进行展示的原材料、产品、技术、装备及应用方面的新成果。
第十条 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级。主要从项目首次发布、创新水平、市场认可度以及新颖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四章 申报
第十一条 申报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须填写《博览会“四新”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
(一)不符合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范围;
(二)知识产权权属不清或存有争议;
(三)填写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的。
第五章 评审
第十三条 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的评审程序及规则如下:
(一)形式审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独立函审,采取独立打分并给出建议等级,由工作委员会进行汇总。
(三)线上公众投票:于博览会开幕前两周,在协会官网展示“四新”成果评选的项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线上投票,投票于博览会结束前一天结束。
(四)项目评选:综合专家委员会评审和线上公众投票结果,提出金奖、银奖、铜奖推荐名单,报博览会组委会批准。
第十四条 博览会“四新”成果评选授予项目完成单位荣誉证书和奖牌;荣誉证书不作为确定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十五条 对申报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商业、技术秘密,参加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应遵守保密承诺。
第六章 宣传及罚则
第十六条 对获得博览会“四新”成果奖的项目,将在协会官网进行推广宣传。
第十七条 对违反职业道德、剽窃他人、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撤销相关荣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更多>>-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混凝土展的通知2024-12-06
- 关于召开2025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和参观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的预通知2025-06-17
- 关于召开2025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和同期主办2025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的通知2025-07-15
- 关于召开2025全国硅酸钙水泥板行业技术交流暨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参观中国国际混凝土博览会的通知2025-08-04
- 关于举办“首届混凝土行业数智化高峰论坛”的通知2025-08-09
- 关于举办第四届艺术混凝土工艺技术发展与设计应用论坛的通知2025-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