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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建筑有了“出海说明书”,《粤港“组装合成”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指南》发布
时间:2025-07-02    来源:南方PLUS    分享:
6月2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及广深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深圳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粤港“组装合成”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指南》

6月2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及广深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深圳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粤港“组装合成”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指南》(下称《指南》)。↓


近年来,“像造车一样造房子”的模块化建筑正受到建筑行业青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耿辉介绍,广东生产的优质可靠的模块化建筑产品为香港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工作处处长刘阳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1—5月,广东对香港地区出口模块化建筑增长2.3倍,充分展示了模块化建筑在跨境贸易中的巨大潜力。





4方面详实指引覆盖主要贸易类别


“香港建筑行业面对劳动人口高龄化、建造成本偏高等诸多挑战,因此,香港特区政府自2017年起大力推行模块化建筑,通过工厂预制化生产,大幅缩短现场施工周期,提升建造效率和质量。”香港发展局项目策略及管控处首席助理秘书长冯耀文说。


然而,在模块化建筑产品供港过程中,部分企业反映对不同贸易情形下的报关流程不熟悉,对加工贸易手册核销、保税料件管理、出口退税等关键环节的手续步骤不够了解等情况。为此,香港发展局联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海关、税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编制了《指南》。



《指南》从4个方面提供了详实的政策和实操指引,涵盖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两大类下的出口退税政策,跨境贸易中常见事项的应对措施与考量等重要方面,有效打通涵盖原材料进口、加工制造到出口报关及退税的跨境贸易路径,促进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指南》也为粤港合力将先进建造方式推向国际提供了制度支撑。刘耿辉指出,近年来,广东模块化建筑产业集群效应明显、产品种类丰富、技术路径完整、供应链上下游齐全。“香港则拥有设计、国际认证方面优势,两地可以合力向‘一带一路’沿线开拓,推动模块化建筑产业链走向全球。”冯耀文说。


刘阳介绍,近年来广东省内海关通过优化通关流程、创新监管模式等方式,大力支持模块化建筑企业扩大出口。通过“提前申报”“7×24小时预约通关”及“一企一策”定制方案,可实现“湾区制造—港口直运—香港组装”全链条无缝衔接。“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刘阳说。


“目前,符合条件的模块化建筑出口企业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并可按规定享受技术研发、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相应税收支持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林辉说,税务部门将持续关注粤港“组装合成”模块化建筑产业的发展动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精细落实等工作。




分两类开展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建设


在全力支持香港供应链建设的同时,广东率先将模块化建筑发展纳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任务,开展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建设,构建政策标准、技术路径、产业结构和应用场景体系。


“纳入到综合型试点的城市,全省将在规划用地、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探索多元的激励措施;纳入到生产型试点的城市,将支持原有的预制构件企业升级改造,完善产业供应链,推动生产过程标准化建设,加强模块化生产的政策支持。”刘耿辉说。


在广州、深圳两地,当地积极拓展模块化建筑在学校、医院、人才公寓等项目中的实践,探索超高层、原址重建等项目的模块化建造技术创新,逐步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模块化建筑发展模式。



发布会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仪兴表示,广州市以模块化建筑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给予模块化建筑6%的面积奖励,未来五年,计划新建模块化建筑面积超600万平方米,努力打造全国模块化建筑技术应用高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小建介绍,深圳市将模块化建筑作为发展高科技现代建筑业、抢占行业制高点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引导、标准支撑、项目示范和产业培育等措施持续推进模块化建筑发展,进一步拓展模块化建筑的应用场景,重点打造集模块化建筑研发、设计、生产、建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集群,目前深圳市模块化建筑实施面积已超160万平方米、建设体量全国前列。


此外,记者了解到,粤港模块化建筑产业联盟已于近日成立。“省住建厅将指导联盟发挥产业引领作用,支持该联盟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建设,组建专家委员会,组建行业资源,开展模块化建筑技术应用的重难点攻关,拓展模块化建筑的应用场景,发展相关产品、标准。”刘耿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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