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
我国自2026年5月1日起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月28日对外发布公告,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以特惠税率形式实施零关税。
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2年实施期内,中方将继续推动与相关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对于同中国建交的33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中方已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其100%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此次进一步对其余20个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体现了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积极姿态,对加强中非经贸合作纽带、推动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将发挥重要作用。
自2026年5月1日起,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和所有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单方面、全覆盖零关税待遇的主要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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