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官方网站
协会动态
首期UHPC标准及装配式建筑高性能连接专题培训班在长沙圆满落幕
时间:2026-04-29    来源:职业教育培训部    分享:
2026年4月24日至25日,首期UHPC标准及装配式建筑高性能连接专题培训班在湖南长沙圆满落下帷幕。
合影

2026424日至25日,首期UHPC标准及装配式建筑高性能连接专题培训班在湖南长沙圆满落下帷幕。本次培训班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及CCPA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建五局承办,湖南固力工程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协办,并得到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科技工程技师学院的大力支持。来自全国各地的研发、生产、设计、施工、业主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的骨干技术人员、教师和学生共聚星城,参加了为期两天的系统学习与交流。

培训现场
开班仪式
隆重举行
424日上午,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湖南科技工程技师学院(北校区)隆重举行。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原会长徐永模研究员,中建五局科技质量部总经理兼工程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何昌杰,湖南大学黄政宇教授,清华大学韩建国教授,中建五局工程创新研究院副院长周泉,中建五局创新研究院主任研究员姚延化,中交二航局技术中心部门执行经理陈飞翔,湖南固力工程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黄兆珑等领导与专家出席仪式。开班仪式由协会职业教育培训部主任马雪英主持。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职业教育培训部主任马雪英主持开班仪式

黄政宇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他指出,UHPC作为建筑领域的前沿高性能材料,是推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建筑业低碳转型的关键支撑,希望学员们珍惜学习机会,做到学以致用。何昌杰总经理代表承办方致辞,表示中建五局将持续致力于UHPC与装配式建筑的技术创新与工程实践,并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湖南大学黄政宇教授致辞

中建五局科技质量部总经理兼工程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何昌杰致辞

权威专家授课
内容覆盖全产业链

本次培训班紧扣行业需求,设置政策标准解读、核心技术讲解、工程案例复盘、合作推广及实地考察等多个模块,邀请国内UHPC与装配式建筑领域的权威专家进行授课。


徐永模

黄政宇

韩建国

周泉

姚延化

陈飞翔

黄兆珑

授课专家(左右滑动查看)

徐永模研究员分享了UHPC材料创新与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方向;黄政宇教授系统讲解了UHPC材料特性及其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韩建国教授深度解读了《超高性能混凝土》国家标准;周泉副院长、姚延化主任研究员结合示范项目详细解析了装配式连接关键技术,并对相关核心标准进行了解读;陈飞翔执行经理精讲了UHPC现场浇筑施工技术规程;黄兆珑总经理系统讲授了UHPC材料设计、施工工艺与质量管控要点。授课过程中,专家与学员互动热烈,现场答疑环节反响积极,培训内容获得一致好评。

<
课堂提问(左右滑动查看)
>


实地考察
增强实践认知

425日下午,培训班组织学员开展实地研学。学员们走进中建五局工程创新研究院实验楼,探访高预制率低碳装配式科研示范基地;前往湖南固力工程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观摩UHPC拌制及力学性能检测全流程实操;参观中建希好斯装配式示范楼,学习装配式结构装修一体化、可变空间体系与绿色建造技术。通过实地考察,学员将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了专业认知与技术应用能力。

<
参观(左右滑动查看)
>


培训圆满收官
学员获颁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全体学员获得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该证书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并可作为职业能力评价与聘用的重要参考。

展望未来
前景广阔

展望未来,随着UHPC标准体系的持续完善与高性能连接技术的不断突破,UHPC与装配式建筑的深度融合将加速推动建筑产业向绿色、高效、高耐久方向迈进。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将继续携手产业链各方,深化技术推广与人才培养,助力我国建筑工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鸣谢支持单位

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以下单位的大力支持(排名不分先后):

青岛迪凯机械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科尼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军冶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滕州思达施密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谨此向各支持单位及所有参与者致以诚挚谢意!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网站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CCPA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前必须经本网站同意并注明"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方可进行转载使用,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返回顶部

X

您正在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若您无法正常浏览本页面,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请您更换为360、QQ、Chrome、火狐等其他浏览器.